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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安盟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及所需材料

发布时间:2023-11-01 14:16:11 人气:92915

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、国有企业、城镇集体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,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。当然,如果我们想要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话,了解以下内容是必不可少的。


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

1、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交住房公积金满一年;

2、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,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%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;

3、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、信用良好、有偿还款本息的能力;

4、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;

5、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购买一处住房;

6、须有本省(市)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;

7、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。


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需材料

1、借款人及配偶(如有)的有效身份证明、户口簿(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,户口簿应复印扉页、户主页、借款人及配偶页);

2、婚姻证明: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;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(离婚证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,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);已婚的提供结婚证;

3、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;

4、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(已婚的)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、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、工资收入证明、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;

5、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。